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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华人寿销售误导 三年“存款”变十年“保险” [打印本页]

作者: 银财常熟    时间: 2012-5-3 22:46
标题: 新华人寿销售误导 三年“存款”变十年“保险”
银财常熟:前天,本报报道了保监会重点治理销售误导,相关保险公司被监管谈话的消息。该报道引起了读者的关注。昨天,杭州读者高女士联系本报,投诉了她被新华人寿营销员销售误导的经历。

存款变保险 三年变十年

三年来雷打不动的每年购买一万元的“理财产品”,等到承诺满期取钱兑息之时,非但购买时承诺的高收益未曾兑现,差点本金都要倒贴一千多元。杭州高女士向本报投诉了这样一个销售误导遭遇。

2009年4月,高女士去杭州解放路上的一家银行存款,迎面走来一位挂着绶带身着工作服的工作人员,她热情洋溢的对高女士说,有一款产品,存三年收益率高于三年定期存款水平。

“每年存一万元,累计存满三年,第一年就可以获得1900元的利息,第二年利息累计达到2200元,第三年年满,不仅可以拿回3万元本金,累计可以获得总计2600元的利息。”回忆当初,高女士依然记得这位工作人员当初信誓旦旦的诺言。

高女士心算了一笔账,通过这样操作,能获得的收益率远比三年定期存款利率来的高。经不住工作人员的软磨硬泡,高女士决定购买这款产品。

这款产品正是新华人寿的“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而鼓动高女士购买“红双喜新C款”的正是新华人寿在银行驻点的营销员。

去年9月份,高女士因为手头紧张,急需用钱,她咨询了新华人寿,能否提前取款。保险公司对她的答复是,如果高女士要提前支付,不仅拿不到收益,还要倒扣4500元的费用。

本就拿着并不高的退休工资,靠养老金过日子的高女士觉得就这样损失几千元很不合算,于是想到熬到三年期满,即今年4月5日再做打算。

“前几天,我心想这份产品已经年满三年,就到新华人寿公司要求‘还本付息’。”兴冲冲跑到新华人寿公司的高女士却得到了一个令她大吃一惊的回复,“新华人寿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我购买的红双喜产品是一份期限十年的产品,三年只是缴费期,如果现在要退保,不仅没有收益,还要扣除1500元的费用。”

高女士心有不甘,“在购买红双喜期间,在这家银行里的新华人寿的营销员换了几茬,包括去年9月份的时候,他们始终没有告诉我这份产品时限达10年”,另外一方面,保险营销员在推销产品中,也显然对收益率夸大其词。

高女士认为自己落入了“陷阱”。她反复与保险销售员联系,最终新华保险公司的一位部门负责人方才出面。“她答应给我3万元的本金,另外支付500元的收益。”高女士告诉记者,这位部门负责人与她当面签署一份和解协议,声称“这个事情到此为止”,并要求“不能告诉第三方”。最后还拿出两把天堂雨伞,作为“额外补偿”。“而且此时,我这才看到投保书,在此之前,我只收到每年一封红利通知书”。

记者在高女士出具的投保书上看到,在投保事项一栏,保险期间、满期年龄都是空白的。这无疑隐瞒了“3年缴费,保证10年”这一关键信息。

保监会对销售误导“零容忍”

重拳整治寿险销售误导已是保监会今年工作重点之一。中国保监会日前在京召开的寿险销售误导治理工作会上,相关负责人明确,各公司必须确保销售规范:不得夸大保险产品收益或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进行片面比较;不得混淆保险产品概念,将保险产品混同为银行存款或银行理财产品进行销售,杜绝“存单变保单”的行为;不得隐瞒合同重要内容,要向客户说明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新型产品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投连和万能险费用扣除情况以及退保可能产生的损失;确保公司存档客户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不得恶意篡改、故意漏填投保人的回访电话和回访地址;不得以停售进行宣传和销售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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