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九条要点:对欺诈发行的上市公司实行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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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财常熟 发表于 2014-5-11 08:49 | 只看该作者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务院今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新国九条,其中明确表示“对欺诈发行的上市公司实行强制退市”。

(八)完善退市制度。构建符合我国实际并有利于投资者保护的退市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退市指标体系并严格执行。支持上市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在确保公众投资者权益的前提下以吸收合并、股东收购、转板等形式实施主动退市。对欺诈发行的上市公司实行强制退市。明确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的标准和程序。逐步形成公司进退有序、市场转板顺畅的良性循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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