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4宗违法案件,蓝标董事长亲戚因内幕交易获罚,仅仅为了3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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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画一方禁地 发表于 2016-3-20 23:09 | 只看该作者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擅长公关的蓝标,可能急需为自己进行一次危机公关。今日消息,证监会就4宗案件处罚结果进行了披露,包括2宗内幕交易案,1宗操纵股票价格案和1宗信息披露违法及在限制期限内买卖股票案。其中,A股数字营销公司蓝色光标董事长近亲属因内幕交易遭到证监会处。

公告中显示,蓝色光标董事长赵某某、原证券事务代表徐某,是蓝色光标境外参股公司重大亏损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赵某某的近亲属赵文源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徐某有联络,且于赵文源于2015年4月3日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卖出所持9万股“蓝色光标”,避损金额391,130.2元,构成内幕交易,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没收赵文源违法所得391,130.2元,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以下为证监会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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